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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外国人提供的医疗口译

人才派遣医疗口译(预约制)

我院已注册枚方市医疗口译人员注册派遣事业,接纳医疗口译志愿者(枚方市医疗口译人员)派遣。

有以下两项可预约的诊疗项目。

均需至少在使用日(诊疗日)的一周前申请。
如有需求,请联系847-2821
此外,根据医疗口译人员的情况,也可能无法派遣,敬请谅解。

关于支持语言和时间

远程医疗口译(随时)

如果您希望通过平板电脑使用三方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医疗口译等服务,请在前台申请。
关于支持语言和时间

  1. 医疗口译支持:英语、中文、韩语(工作日 8点30分至18点30分)
  2. 一般口译支持:英语、中文、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24小时支持)

门诊就诊流程

初诊患者

首先 ~就诊时请携带介绍信~

如果没有当地区出具的介绍信,初诊时作为选定疗养费,您必须承担以下费用。

分类初诊时(※)复诊时
医科7,700日元3,300日元
牙科5,500日元2,090日元

所示金额为截至2022年10月1日的含税价格。
(※)所谓复诊时,是指曾从我院向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过医疗问诊的患者希望继续在我院就诊,无介绍信前来就诊时的情形。
此外,急救患者(仅限迫不得已的紧急情形)、享受国家或地方公费承担医疗制度的人员不属于征收对象。
但是,享受儿童医疗、单亲医疗的人员等属于征收对象,敬请注意。

大家在地区的诊疗所或诊所都有“家庭医生”,来我院就诊时,请携带“家庭医生”出具的介绍信。

无预约时【初诊患者】

初诊受理

  1. 请在前台的取号机上领取“1、初诊”的号码单。
  2. 请在“诊疗申请书 兼 问诊单”上填写必要事项,并出示“健康保险证”,如有“诊察券”和“介绍信”,请出示。
  3. 如有介绍信,请交给前台。
  4. 首次来院时,将为您开具诊察券。
  5. 前台手续办完后,将会为您发放挂号单号,引导您至分诊台。

如果没有介绍信,初诊时选定疗养费需由您自行承担。

分诊台

  1. 受理当天预约
  2. 诊察室入口旁的呼叫屏幕会叫号。

诊察室

  1. 请听从医疗工作人员的检查、处置、注射等指示。
  2. 诊察结束后,医生会交给您下次的预约单、处方、门诊基本日程表等,请交给分诊台。
  3. 会将缴费文件夹交给您,请交给1楼的缴费窗口。

缴费窗口和自助缴费机

  1. 请提交缴费文件夹。
  2. 请领取缴费号,缴费完成号显示之前,请耐心等待。
  3. 显示挂号单号(缴费号)后,诊疗费计算完成。
  4. 请至缴费窗口或使用自助缴费机付款。

※也可使用信用卡付款。
※诊疗明细单也可通过自助缴费机领取。

在我院初诊时,如果没有其他医院(家庭医生)的介绍信,初诊时选定疗养费需由您自行承担。
医科与牙科在保健诊疗中视为不同的医疗机构。需由您分别承担,敬请知悉。

有地区医疗合作的预约时【初诊患者】

医疗咨询与合作室前台

  1. 请出示来本院就诊的介绍信。
  2. 在“诊疗申请书”中填写必要事项,并出示“健康保险证”,如有“诊察券”,请出示。
  3. 首次来院时,将为您开具诊察券。
  4. 前台手续办完后,将会为您发放挂号单号,引导您至分诊台。

分诊台

  1. 诊察室入口旁的呼叫屏幕会叫号。

诊察室

  1. 请听从医疗工作人员的检查、处置、注射等指示。
  2. 诊察结束后,医生会交给您下次的预约单、处方、门诊基本日程表等,请交给分诊台。
  3. 会将缴费文件夹交给您,请交给1楼的缴费窗口。

缴费窗口和自助缴费机

  1. 请提交缴费文件夹。
  2. 请领取缴费号,缴费完成号显示之前,请耐心等待。
  3. 显示挂号单号(缴费号)后,诊疗费计算完成。
  4. 请至缴费窗口或使用自助缴费机付款。

※也可使用信用卡付款。
※诊疗明细单也可通过自助缴费机领取。

在我院初诊时,如果没有其他医院(家庭医生)的介绍信,初诊时选定疗养费需由您自行承担。
医科与牙科在保健诊疗中视为不同的医疗机构。需由您分别承担,敬请知悉。

无预约时【初诊患者】

复诊取号机

  1. 请通过复诊取号机领取号码单。
  2. 复诊取号机在1楼有3台,在2楼有1台。
  3. 请前往号码单上显示的分诊台。

※如果无法确认健康保险证,或距离上次诊察超出一定时间,可能无法受理。

分诊台

  1. 受理当天预约
  2. 诊察室入口旁的呼叫屏幕会叫号。

诊察室

  1. 请听从医疗工作人员的检查、处置、注射等指示。
  2. 诊察结束后,医生会交给您下次的预约单、处方、门诊基本日程表等,请交给分诊台。
  3. 会将缴费文件夹交给您,请交给1楼的缴费窗口。

缴费窗口和自助缴费机

  1. 请提交缴费文件夹。
  2. 请领取缴费号,缴费完成号显示之前,请耐心等待。
  3. 显示挂号单号(缴费号)后,诊疗费计算完成。
  4. 请至缴费窗口或使用自助缴费机付款。

※也可使用信用卡付款。
※诊疗明细单也可通过自助缴费机领取。

在我院初诊时,如果没有其他医院(家庭医生)的介绍信,初诊时选定疗养费需由您自行承担。
医科与牙科在保健诊疗中视为不同的医疗机构。需由您分别承担,敬请知悉。

关于诊察申请书兼问诊单

对于首次来我院就诊者或很久未就诊者,我们将确认“诊察申请书兼问诊单”中的患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希望的诊疗科、有无介绍信等,并进行问诊,询问症状、过敏等诊疗方面所需要的信息。

您可在来院后填写,也可在自己家里等点击以下按键下载PDF文件后打印填写。

复诊者

无预约时【复诊者】

复诊取号机

  1. 请通过复诊取号机领取号码单。
  2. 复诊取号机在1楼有3台,在2楼有1台。
  3. 请前往号码单上显示的分诊台。

※如果无法确认健康保险证,或距离上次诊察超出一定时间,可能无法受理。 分诊台

分诊台

  1. 诊察室入口旁的呼叫屏幕会叫号。
  2. 如有检查等项目,请按照检查单进行检查。

诊察室

  1. 请听从医疗工作人员的检查、处置、注射等指示。
  2. 诊察结束后,医生会交给您下次的预约单、处方、门诊基本日程表等,请交给分诊台。
  3. 会将缴费文件夹交给您,请交给1楼的缴费窗口。

缴费窗口和自助缴费机

  1. 请提交缴费文件夹。
  2. 请领取缴费号,缴费完成号显示之前,请耐心等待。
  3. 显示挂号单号(缴费号)后,诊疗费计算完成。
  4. 请至缴费窗口或使用自助缴费机付款。

※也可使用信用卡付款。
※诊疗明细单也可通过自助缴费机领取。

在我院初诊时,如果没有其他医院(家庭医生)的介绍信,初诊时选定疗养费需由您自行承担。
医科与牙科在保健诊疗中视为不同的医疗机构。需由您分别承担,敬请知悉。

有预约时【复诊者】

复诊取号机

  1. 请通过复诊取号机领取号码单。
  2. 复诊取号机在1楼有3台,在2楼有1台。
  3. 请前往号码单上显示的分诊台。

※如果无法确认健康保险证,或距离上次诊察超出一定时间,可能无法受理。 分诊台

分诊台

  1. 诊察室入口旁的呼叫屏幕会叫号。
  2. 如有检查等项目,请按照检查单进行检查。

诊察室

  1. 请听从医疗工作人员的检查、处置、注射等指示。
  2. 诊察结束后,医生会交给您下次的预约单、处方、门诊基本日程表等,请交给分诊台。
  3. 会将缴费文件夹交给您,请交给1楼的缴费窗口。

缴费窗口和自助缴费机

  1. 请提交缴费文件夹。
  2. 请领取缴费号,缴费完成号显示之前,请耐心等待。
  3. 显示挂号单号(缴费号)后,诊疗费计算完成。
  4. 请至缴费窗口或使用自助缴费机付款。

※也可使用信用卡付款。
※诊疗明细单也可通过自助缴费机领取。

在我院初诊时,如果没有其他医院(家庭医生)的介绍信,初诊时选定疗养费需由您自行承担。
医科与牙科在保健诊疗中视为不同的医疗机构。需由您分别承担,敬请知悉。

关于预约变更

请尽量不要变更预约。
为避免因医生诊疗日程的变更调整等而增加其他患者的等待时间,仅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受理预约变更。

电话(072)847―2821(总机)
受理时间:工作日14点~16点

候诊时间的确认方法

在院内(1楼前台B及2楼大厅前)设置的诊察状态确认机上扫描患者的诊察券,可确认诊察状态。

关于药物

医院提示

院内导览图

※餐厅已于2023年9月26日关闭。

4楼、5楼、6楼、7楼

住院楼

3楼

手术部、医务室

2楼

门诊部
大厅

1楼

综合前台·缴费
防灾中心
门诊部
急救医疗部
医务课
便利店

地下1楼

放疗
机械室
配电室

住院指南

关于住院手续

住院申请

请您在门诊就诊时听取医生关于住院必要性的说明,同意后申请住院。
1楼 住院前台办理。

住院当天

请您在指定时间之前到1楼住院前台。
急诊就诊后直接住院者,请在【工作日】上午8点30分至下午5点之间到1楼住院前台。

办理手续所需材料

住院后申报的地址、电话号码、健康保险症等发生变更时,请及时告知1楼住院前台。
住院有变更或取消时,请尽快联系诊疗科门诊窗口。

关于住院诊疗计划

住院后,由主治医生说明疾病名称、症状和今后的治疗内容,在得到患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治疗,并提供写有该计划的“住院诊疗计划书”。

※如果您同意“住院诊疗计划书”,请签字后交给护士。

另外,出于尊重患者意愿的目的,我们会将有关疾病名称和诊疗内容说明的“关于疾病名称和病情咨询事项”交给您,请填写。(紧急情形或不得已的情形不在此限。)

关于住院生活

1. 需要的物品

上述物品在院内便利店有售。
※部分商品可能无销售。

2. 住院生活和住院期间的注意事项

住院期间请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等,专心疗养。如有饮酒、在院内吸烟、骂人、暴力、恐吓行为、性骚扰、发出噪音、破坏器物行为及其他打扰他人的行为等违反疗养生活规定的行为,将要求您立即出院。无正当理由拒绝诊疗或护理时或主治医生判断难以继续住院治疗时,可能会中止住院治疗并要求您出院。

  1.  护理
    我院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护理,疗养时所需的照顾由护士进行。根据病情等需要,希望家人陪护时,请告知主治医生或护士。
  2.  腕带
    为确认患者姓名,我们会为您佩戴在手腕等部位。出院前请勿取下。
  3. 外出和在外过夜等
    如需外出、在外过夜、洗澡、运动等,请务必得到主治医生的许可。 
    ※需要事先填写规定的表格。
  4. 饮酒、吸烟
    住院期间严禁饮酒。另外,院内“全面禁烟”。
  5. 用餐
    ・早餐 上午7点30分
    ・午餐 中午12点
    ・晚餐 晚上6点
     
    营养管理师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菜单,在适当的时间提供适当温度的餐食。为防止食物中毒,吃不完的食品请勿保存,请直接收餐。另外,禁止将食物带入,否则可能影响治疗。

    用餐后请将餐具归还至您附近的收餐车。各住院楼的配餐间准备有自动茶水机,欢迎使用。另外还张贴有10天的菜单(常规饮食),敬请参考。
    如果您在订餐截止时间后住院,根据食材情况,部分菜单可能有变化,敬请谅解。
  6. 房间
    根据患者的病情,可能会要求您调换房间,敬请配合。
  7. 熄灯
    晚上10点熄灯。熄灯后请您安静休息。
  8. 床上用品
    被褥、床单、枕头由医院准备,不需要自带。(陪护人员的床上用品可有偿租赁)
  9. 药物
    我院的药剂师会到病床前为患者进行服药指导。住院时、出院时及住院期间会视情况探访,欢迎咨询。
  10. 电视机、收音机等
    病房配备有床头柜。如果您希望使用床头柜的电视机、DVD播放机、冷藏柜,需要申请住院套餐服务(有偿服务)。
    使用电视机、收音机等发声设备时,请务必佩戴耳机。耳机(免费)在病房的床头柜内。万一没有,请告知护士。
    关于使用便携式设备(游戏机、电脑等),在不影响患者本人疗养、不影响我院及其他患者的情况下,可短时间使用。
    ※请自行负责保管便携式设备。
  11. 投币式洗衣机
    各住院楼的洗衣房有投币式洗衣机。请您不要在熄灯后或一大早使用,以免影响其他患者。
  12. 关于使用移动电话、智能手机等
    住院楼禁止使用移动电话、智能手机进行通话。(但是,在单间病房、日间休息室、院内标示的指定场所可进行通话)另外,在院内请将手机调到静音模式。熄灯后请勿使用。也不要拍照或摄像。
  13. 关于电器产品
    如果您希望使用电器产品,请事先向住院楼提出申请。(但是,可能引发火灾的、影响诊疗的、影响他人的物品等可能不允许使用。)
    电热水壶、加湿器、卤素取暖器等不能使用,敬请注意。
  14. 防盗
    请小心物品,以防失窃。贵重物品请放在床头柜配备的保险箱中。(免费使用。)
  15. 关于病房入口的姓名标示
    病房入口一般不做姓名标示。
  16.  其他
  1. 我院被指定为临床实习医院,因此可能会由临床实习医生进行诊疗。敬请理解配合。
  2. 发生地震、火灾等紧急事态时,请听从医院工作人员的指示,沉着应对。
  3. 请勿将危险品(枪支刀具、易燃物品等)带进院内。另外,发现可疑物品时,请立即告知医院工作人员。
  4. 如有任何意见或顾虑之处,请告知医院工作人员。
  5. 除非紧急情况,一般不为患者转接电话。
  6. 不提供货币兑换,请提前准备。
  7. 严禁向医院工作人员提供财物等谢礼。
  8. 医院配备的电视机会播放住院相关指南,敬请收看。mation.
  9. 如果您有平时使用的保湿用品(例如身体乳、护手霜等),请自带。(皮肤干燥严重时,为保护皮肤而需要持续使用,但是根据病情,可能无法满足您的希望。敬请知悉。)
  10. 4楼至7楼电梯大厅前的日间休息室有我院设置的免费WiFi点。(SSID:people)无需密码。
    ※通信未加密
  11. 提供公共无线Wi-Fi的互联网连接服务。如需使用,在不影响患者本人疗养、不影响我院及其他患者的情况下,欢迎使用。可免费使用服务,但有注意事项,请务必确认使用条款。
    关于使用本服务所需要的各种设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请您自行准备。我院不提供设备等的租赁服务。另外使用时请设置为静音,以免打扰其他使用者。

    出于安全措施的考虑,每次连接五小时后断网。断网后可重新连接使用。对于有关本服务连接设置等方面的咨询,我院不提供任何支持。请您自行处理。